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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3306.90  商品名称:抗牙斑制剂
    发布时间:2011-09-26 08:39:17  浏览:156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306.90 抗牙斑制剂     液态,用于清除牙斑并使牙齿光泽;在使用牙刷及牙膏刷牙前漱口用。     会议指出,尽管此产品不包括“研磨剂”,它应该不被子目3306.10排除。但是,此产品未设计用于刷洗,委员会决定,应将其作为牙齿卫生制品归入子目3306.90项下,而不作为一种不含磨料的牙膏归类。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180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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