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3824.9090 |
路用纤维 |
该路用纤维的主要成分为沥青含量约22%及回收纸浆(木浆纤维)含量约78%,状态为颗粒状,其生产工艺是每一根木质纤维外裹附一层乳化沥青,沥青起到一个支撑和协助颗粒成型的作用。该路用纤维的用途是在制造铺路沥青时添加到沥青混料中,从而可保持沥青混料的稳定性,并增加铺路沥青的一些特性。 |
由于纸浆已经进一步加工(与沥青混合),且加工后商品具有特定用途,因此该商品的加工程度超出了《税则》税目47.06条文所述商品的范围,不能归入税目47.06项下;该商品不是用来直接铺设路面的,沥青成分的作用是分散纸浆纤维,所以,沥青并不构成商品的基本特征,因此,该商品也不符合《税则》税目27.15条文和《税则注释》的有关规定,不能归入税目27.15项下。根据该商品的属性和《税则》税目38.24的条文,应将其按照“其他税号未列名化工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化学品及配制品”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0。 |
Z2006-0222 |
2006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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