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
    税则号列:5503.9000  商品名称:聚乳酸纤维
    发布时间:2011-09-22 15:45:11  浏览:1535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5503.9000

    聚乳酸纤维

        “玉米纤维”为以玉米发酵制得的乳酸为原料,经过聚合形成有机聚合物(聚乳酸)后纺丝制得的未梳短纤维。

        从制备过程可知,该商品制备的原料为玉米发酵而得的乳酸,又称2-羟基丙酸,并非天然有机聚合物,不符合《税则注释》中第五十四章关于“人造纤维”的解释;该商品实为乳酸为有机单体经聚合后纺丝制得的纤维产品,符合《税则注释》第五十四章章注一对“合成纤维”的解释,因此该商品属于合成纤维,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商品“玉米纤维”应归入税则号列5503.9000。

    Z2006-0356

    2006年11月22日

    “商品名称”部分已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号更正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