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6909.1900 |
陶瓷载体 |
“陶瓷载体”是由陶土原料经过混合、积压、烘干成型。为陶制蜂窝状多孔的圆柱体,进口后需涂覆贵金属并经封装后形成制品,置于汽车发动机和排气管之间,用于过滤汽车尾气,其过滤作用是通过进口后喷涂的贵金属与废气发生化学作用,陶瓷载体仅起承载作用。 |
“陶瓷载体”实为陶瓷产品,已制成特定形状和结构,专用于过滤汽车尾气。从该商品的形状结构和用途特征看,该商品符合品目69.09的定义范畴。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陶瓷载体”应归入税则号列6909.1900。 |
Z2006-0397 |
2006年11月22日 |
已于2017年10月1日被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2号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