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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分别归类(73.15/8477.9000/69.09)  商品名称:丁腈橡胶手套生产线用手模座、链条及手模
    发布时间:2011-09-26 11:22:51  浏览:259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分别归类(73.15/8477.9000/69.09)

    丁腈橡胶手套生产线用手模座、链条及手模

        本商品用于丁腈手套生产线。完整生产线应包括料槽、链条、手模座、手模、烘干炉、氯处理系统。具体流程如下:手模座安装在链条上(均为钢铁制),手模座上面安装手模(陶瓷制)。料槽中装有液态橡胶原料,手模在链条带动下(由带有齿轮的电动机驱动)经过料槽沾胶后进入烘干炉烘干,经过两次沾胶烘干和卷边后进入水洗槽水洗。然后对手套表面进行氯处理。氯处理系统能产生氯气,利用氯气同水发生反应后对手套进行去味处理。最后经漂洗、烘干后手工脱模。
        本次进口手模45000只;手模座45000只;链条4800米;氯处理系统2套。用于4条丁腈手套生产线,是整条生产线的核心装置,决定着整条生产线运行的稳定性和手套制造的精确性。因烘干炉较为简单未进口,国内采购的料槽、不锈钢板材、方管和角铁等相当于生产线的支架,起辅助作用。

        手模座、链条及手模均属于橡胶手套生产线的零件,参照《税则》第十六类类注二零件的归类原则、第八十四章章注一(二)的排除条款,以及根据第十六类类注一(七)的规定:“本品目不包括第十五类注释二规定的贱金属制通用零件……”因此,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和六,链条应作为贱金属制的通用零件,归入税目73.15项下;手模座应按橡胶产品加工机器的零件,归入税则号列8477.9000;陶瓷制手模应按照其材质,归入税目69.09项下。

    Z2006-0660

    2006年11月22日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2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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