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3208.2010 |
鞋材粘合前处理剂 |
该商品为淡蓝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主要成分为环已烷、丁酮、少量丙烯酸聚合物等,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为99.3%,其中的溶剂起润湿及渗透的作用。该产品用作EVA(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鞋材粘合前的处理剂,经UV(紫外光)能量机的照射,产生光聚合作用及架桥作用并改变EVA材质的极性,使其获得良好的接触效果。经该产品处理后的鞋材需再加粘合剂粘合。 |
该产品起主要作用的是其中的少量丙烯酸聚合物,且溶剂含量大于50%,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第三十二章章注四的规定,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208.2010。 |
Z2006-1205 |
2007年12月5日 |
“商品名称”部分已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号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