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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2202.9900 商品名称:莱菲得番茄饮品
    发布时间:2023-08-14 16:07:00  王亚萍  浏览:262次

    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税则

    号列

    商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生效日

    3

    Z2023-0003

    2202.9900

    莱菲得番茄饮品

    120毫升/袋

    该商品为供直接饮用的饮料,成分含量:水73.9%、西红柿萃取物10%(将西红柿的细胞壁打碎后萃取其中的多糖类物质)、梨浓缩液(6倍浓缩)6%、龙舌兰糖浆5%、苹果浓缩液(6倍浓缩)3%、野樱梅浓缩液(10倍浓缩)2%、维生素C 0.1%;工艺为:将各原料投入水中后充分混合、杀菌、包装成袋。

    该商品是供直接饮用的多种浓缩果汁和西红柿萃取物的混合物,且在浓缩果汁中加入了超过非浓缩汁正常含量的水,具有饮料的特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2202.9900。

    2023年8月1日

    注:本公告《税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税则注释》是指《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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