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有关规定,我国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三类;类别不同,海关监管的要求也不同。具体请参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8年 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