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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工贸易副产品的单损耗与核销政策
    发布时间:2009-08-19 06:52:00  浏览:1696次
    问: 我公司为进料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有一些副产品,现公司需要手册核销,拟将该批副产品出口,请问其单损耗如何确定,手册如何备案? 答:

    副产品,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加工生产出口合同规定的制成品(即主产品)过程中同时产生的,且出口合同未规定应当复出口的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其他产品。同正常成品一样了解其保税料件的耗用来确认其单损耗。出口前,在手册出口成品项中新增一项用于该副产品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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