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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料成品退换怎么进行付汇核销?
    发布时间:2009-10-29 09:23:00  浏览:1749次
    问: 上海企业在苏园物流报进料成品退换怎么进行收汇核销?原先双方是在上海口岸做深加工结转的,没有收付汇,也没有核销退税,请予指点! 答: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的规定,进料成品退换(监管方式代码“4600”)属于不得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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