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进境维修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贵司在办理进境修理货物的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维修合同,并向海关提供进口税款担保或者由海关按照保税货物实施管理,且应当将进境维修的设备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