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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寄售代销贸易形式下申报及关税事宜
    发布时间:2008-12-08 09:19:00  浏览:3702次
    问: 我们与香港一家企业签署一项合同,我司代其在内地销售产品,请问此种情形下是以一般贸易形式报关还是以寄售代销的贸易形式报关进出,还有进口关税是否需缴纳? 答:

    贵司如以寄售代销形式(代码为1616)进行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已在商务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属于批准的商品经营范围,在国家关于寄售代销的商品范围内。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以一般贸易形式申报。以寄售代销贸易形式进行申报进口货物,应按规定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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