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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查封加工贸易货物后,企业如何办理海关手续?
    发布时间:2009-08-03 09:22:00  浏览:895次
    问: 因财务纠纷的缘故,有公司向法院申请对我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现在法院已经扣押了我公司的部分加工贸易货物,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海关手续,或是可以直接向海关核销?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加工贸易货物被人民法院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封存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当自加工贸易货物被封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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