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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稽查时,可以要求其他公司配合提供材料吗?
    发布时间:2009-08-04 09:12:00  浏览:872次
    问: 我们厂是一个帮其他加工贸易企业外发加工的工厂。不久前,海关找到我们工厂,说正在对一家和我们有业务往来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稽查,要求我们提供与这家企业有关业务联系的材料。请问海关有没有资格要我们提供这些材料?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海关进行稽查时,与被稽查人有财务往来或者其他商务往来的企业、单位应当向海关如实反映被稽查人的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所以你工厂应当按照规定配合海关的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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