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申报进口一批货物,申报前咨询了报关公司,给了我们A税号。我们就按这个税号准备了相关单证。申报时海关也认可了,交了税,但放行前海关突然通过报关公司通知我们税号不对,要改为B税号,这个税号是要办自动证的。请问海关可以这样朝令夕改的吗?有什么依据没有?
答:根据《
海关法》,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有如实申报的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需要进行修改或者撤销,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未提出申请的,海关应当通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的内容进行确认,确认后海关完成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或者撤销。因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导致需要变更、补办进出口许可证件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应的进出口许可证件。因此,海关的要求是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