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帐户名和密码如果遗忘,备案申请人或代理人需将1.账户及密码找回申请书;2.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人证明材料,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发生传真010-65195358或电子邮箱:ipr@customs.gov.cn至海关总署政法司知识产权保护处传真。海关总署确认其身份后,将备案帐户名和密码发送到其备案的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