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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免税设备退运出境后减免税额度能恢复吗?
    发布时间:2010-02-25 09:11:12  浏览:1307次
    问:公司在减免税进口的一台设备,因质量问题退回境外,不知减免税额度是否可以返还?下次进口设备时,能使用这台已退运设备的额度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减免税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运出境,减免税申请人以无代价抵偿方式进口同一类型货物的,不予恢复其减免税额度;未以无代价抵偿方式进口同一类型货物的,减免税申请人在原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境之日起3个月内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批准,可以恢复其减免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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