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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发加工企业与承接加工企业的管理类别适用的海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0-03-03 09:44:42  浏览:1262次
    问:您好,我司的产品有一个生产工艺需要外发给其它企业进行加工,我司在海关的管理类别属于A类,而承接加工的企业则是B类,由于不同的管理类别会适用不同的监管要求,所以公司老总比较关心这个问题,我想咨询的是在上述情况下外发加工的那部分业务是适用我司的管理类别呢?还是承接企业的管理类别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加工贸易经营企业与承接委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管理类别不一致的,海关对该加工贸易业务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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