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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纳税争议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0-03-15 09:27:14  浏览:1522次
    问:您好。我们进口的一票货物海关估价高了很多,我们不服想去法院起诉,但被告知这是纳税争议,要先复议再起诉。不知什么是纳税争议,有官方的解释范围没有?

    答:纳税争议纠纷属于复议前置的范围,关于“纳税争议”的具体范围,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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