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发现多缴关税是否一定要在一年内申请退还?
    发布时间:2010-03-23 09:06:19  浏览:1279次
    问:发现多缴税是否一定要在一年内申请退还?超过了就一定不能退吗?我司发现时距海关打印税单已经一年过了差不多10天,涉及的税款有5万多,真是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该期限的起算时间是“缴纳税款之日”,您可仔细对照。
  • 标签:
  • 关税
  • 申请退还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