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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补税告知书,我们能对此提出行政复议吗?
    发布时间:2010-04-28 08:47:38  浏览:1112次
    问:海关以我司违反规定造成少征税款为由,开具了补税告知书,要追征三年税款,我司不服,我们能对此提出复议吗?还是要等海关开出税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行政复议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海关签发税款缴款书才在法律上完成征税之具体行政行为。您应对海关的征税决定即征税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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