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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外企业能在珠海园区设立分支机构吗?
    发布时间:2010-05-13 08:39:51  浏览:898次
    问:您好,我司是珠海一家外资企业,我司拟在“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设立一分支机构开展加工业务,请问相关规定是否允许?是哪个文件里规定的呢?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89号 发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内企业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以及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的能力,并且在区内拥有专门的营业场所。特殊情况下,经直属海关批准,区外法人企业可以依法在珠海园区内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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