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属于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海关可以在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后予以备案。经海关审核,单证齐全有效,并且符合该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海关应当自接受企业备案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核发加工贸易手册;需要办理担保手续的,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担保手续后,海关核发加工贸易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