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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对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价格有限制吗?
    发布时间:2010-08-26 09:00:17  浏览:985次
    问:我公司是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加工过程中产生一定的边角料,需要申请内销。请问边角料内销价格海关对此是否有价格方面的限制,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的规定,边角料,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海关核定的单位耗料量内、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再用于加工该合同项下出口制成品的数量合理的废、碎料及下脚料。边角料内销申报时,企业按照向海关申请内销的报验状态申报。海关按照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边角料的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的边角料价格计征税款,免征缓税利息。边角料按照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的报验状态归类属于加征特别关税的,海关免于征收需加征的特别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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