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去年进口了一批图像输出机,海关稽查认为属于激光归排机,涉嫌走私。我司坚持认为我司申报是正确的,没有走私的故意。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三年内,海关可以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实施稽查。贵司应对海关稽查的工作重心是对品名申报的准确性、合法性进行解释。根据我们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深入研究案件的各种资料、证据,从而探究出对贵司有利的解释是非常关键的。如需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