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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钢瓶的海关归类疑问:储存装置还是消防装置?
    发布时间:2011-07-20 09:02:17  浏览:994次
    问:我公司接到客户委托,准备代理出口一种钢瓶,用于装填灭火剂或其他药剂,可以认为是灭火器的半成品,由瓶体、瓶颈、瓶帽等部件构成,无阀门,材质有钢质、合金钢、不锈钢、铝合金等。不知老师可否指教,应归入钢制储存罐还是灭火器?

    答:根据您的描述,产品在筒内装入不同的灭火剂后装配喷射组件后成为灭火器,已具有灭火器零件特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424.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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