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行政处罚
    公司将保税进口料件转借是走私行为吗?
    发布时间:2011-08-18 08:51:29  浏览:1216次
    问:我司是加工贸易企业,与另外一家同为加工贸易的兄弟公司(有交叉股东)同在一个工业区设有厂房。现在这家兄弟公司有一批原料用完了,新的原料没有发过来,外方的货期又急,想借我司的一些保税料件去用,等他们的料到了再还我司。请问这种做法是走私行为吗?或者说有没有法律风险?

    答:据您的描述,贵司行为不构成走私,但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会面临海关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5号),加工贸易货物应当专料专用。因加工出口产品急需,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可以进行串换,但料件串换限于同一企业,并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来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不得串换。所以您所说的这种出借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