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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扣留时向无特别授权的报关行送达扣留凭证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2-08-29 09:02:18  浏览:1234次
    问:我司进口的一批货物被海关以涉嫌走私为由扣留,在扣留之前及其过程中,海关都没有与我司直接联系,而是将扣留文书送达我司委托的报关行签收。但我司只与报关行签订了代理报关合同,而并没有授权他们签收其他法律文书。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海关的扣留行为是否违法了?

    答:一般的代理报关合同里没有授权代为接受海关调查、代为签收扣留、处罚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内容,如果没有其他特别授权,海关就将扣留文书交由报关企业签收,程序上存在瑕疵。如需法律帮助,请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联系,联系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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