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去香港购买了四十本书,与政治无关的,应该不是禁书,请问我带入境内,海关会不会扣下?我买来自己用的,不存在商业行为。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二)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四)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超出本办法上述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不属于该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