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进口的一批食品,因承运人原因错卸了货,在与外商沟通过程中货物一直无法报关进口,后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到香港去,但存放于海关的时间已超过15日,请问需要向海关缴纳滞报金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8号发布,第218号修改)第十五条的规定,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的海关不予征收滞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