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原来在国内采购出口的电器一批,因为发现质量问题,计划退回国内,请问这种国产货物进口时是否要交税,可以办免税手续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如果货物出口时未向海关申报,则无法办理退运手续(不征税),只能按一般贸易进口(征税)。如果满足无代价抵偿的条件,可以考虑以“无代价抵偿”的方式办理进口后复出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