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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管制中的限制出口货物目录是由哪个部门确定的?
    发布时间:2018-04-23 09:56:27  浏览:3231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司有一批货物因含有濒危成分,现在海关要求办理出口许可证,请问涉及限制类的出口许可范围是由哪个部门来规定的?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限制进出口货物的范围及目录由商务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并发布。


    延伸阅读:

    “第三十五条 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第(一)、(二)、(三)、(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货物,限制出口。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出口的,依照其规定。
      限制出口的货物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限制出口的货物目录,应当至少在实施前21天公布;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不迟于实施之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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