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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出口骗税行为中的“四自、三不见”?
    发布时间:2018-12-19 08:54:07  浏览:4174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司是一家贸易公司,之前一直听说贸易公司要谨防“四自、三不见”的骗税行为,但一直没弄明白何为“四自、三不见”?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国家税务局、外经贸部关于出口企业以“四自、三不见”方式成交出口的产品不予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2〕156号),“四自、三不见”是指“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也就是俗称“买单”。



     

    延伸阅读:

    据调查,在已发现的骗税案件中,除个别出口企业与不法分子勾结骗取退税外,不少出口企业是因急功近利,违反外贸经营的正常程序,在“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以下简称“四自三不见”)的情况下进行交易的。这种交易并无商品,发票和报关单等凭证均是伪造的,从而为不法分子骗取退税提供了便利条件,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国家税务局、外经贸部关于出口企业以“四自、三不见”方式成交出口的产品不予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2〕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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