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是长期做进出口代理的,由于近期关税政策调整较多,会出现关税由进口商交纳,还是由进口货物的出口商交纳的争议问题,不知道国家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国法律,进口关税的关税纳税义务人是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关税纳税义务人是出口货物发货人。鉴于未来关税政策变化之情况,建议协议双方对于可能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约定。
延伸阅读:
“第五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