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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证货物与禁止进出口货物是什么关系?
    发布时间:2021-08-10 10:38:00  浏览:1038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出口一项化学品时,因为品名伪报逃避许可证管理被海关立案,罪名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老板和经理一被拘留一被取保,请问违反许可证管理,货物就是禁止进出口吗,两个是什么关系?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根据法律规定,许可证货物是经国家有关部门事先审核允许、发放许可证明才能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凭许可证征税验放;而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是国家不允许进出口的货物,由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或以法律、法规授权的形式发布。两者是不同管理属性的货物,没有交集,不存在因任何行为形式(如违法犯罪)而发生转化。详细论述请参阅《如何理解刑法意义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从未经许可进出口货物的法律属性看司法解释错误界定》(均刊载于海关律师网)。

    作者提示:本答疑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咨询意见。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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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电话/微信: +8613902467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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