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描述:
我公司以保税电商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驱蚊液等一批,从皇岗口岸入境。经海关查验并经送检鉴定、归类发现,实际进口货物为3类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2828项危险化学品,涉案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3808911990。没有报检,也无法提供《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海关如何处理?
兰迪海关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但不构成走私行为的,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一当事人就同一批货物、物品分别实施了2个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且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依照本实施条例分别规定的处罚幅度,择其重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