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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主动披露会变成自投罗网吗?
    发布时间:2022-02-08 09:26:00  封海滨律师  浏览:876次
    ┃ 问题描述:
    因为申报的成交金额发生差错,会计账务上必须纠错,因此选择了向海关主动报告。但是现在海关却作为行政案件立案,说要处罚。请问这不是变成自投罗网了吗?
    兰迪海关部-

    一、根据《海关稽查条例》(根据国务院令第670号修改并重新公布) 《〈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0号),企业对主动披露的进出口企业、单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海关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主动披露不必然等于免予处罚。

    三、同时,主动披露有其适用条件。

    四、此外,目前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号对涉税违规行为主动披露的具体执行标准进行了明确,但是对于其它非涉税违规行为的主动披露,比如涉证、涉出口退税、涉外汇管理等,没有具体明确的执行标准。

    因此,是否实施主动披露,如何实施主动披露,或者考虑采取其它适当措施妥善解决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生的差错,需要综合评估,综合处置。避免因处置不当造成损失扩大的后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要具有正式效力的法律咨询意见,请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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