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进口货物要退运出口,应当根据具体退运原因,综合考虑,确定一个最合适的监管方式申报。例如,要考虑是否是退换,即退出后还需要换回相同的产品并进口等,避免届时重复征税。该例子中,应当考虑用“无代价抵偿”监管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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