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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是进口与明知是走私进口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2-07-05 12:14:00  浏览:920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朋友因涉嫌购买走私冻品被拘留,他是做冻品生意的,平时炒货多,有进口的,也有不知哪里来的,请问他以买了明知是进口冻品,就是知道是走私进口的吗?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进口品与走私进口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对于两者的认知则更加不同。知道是进口品表明他知道是外国产的物品,对于是否违法走私进口不是关注点。而知道是走私品则不仅知道其是进口品,且明知是走私人以走私方式进口的物品;如果购买走私品的目的在于销售牟利、而非购买者自行消费,则具有刑事违法性,按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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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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