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包税走私主要存在三种情形:一是报关公司与货主相勾结,共同决定以低于实际应纳税款的金额承包货主的报关业务,进而通过制作虚假报关单证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攫取国家关税利益;二是报关公司欺瞒货主,以低价吸引货主,并在货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制作虚假报关单证逃避海关监管;三是货主知道包税业务意味着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关税,但其并没有明确授意报关公司实施制作虚假报关单证等违法行为。
货主是否担责、责任如何划分,还应当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欢迎致电0755-2532707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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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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