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行为可能触及《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十七条的规定,即未对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或者因工作疏忽致使发生应当申报的项目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仅就企业而言,企业可能面临处货物价值10%以下罚款,暂停其6个月以内从事报关活动。若情节严重的,您可能被禁止从事报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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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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