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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类化验有异议如何提出?
    发布时间:2023-02-20 22:40:00  浏览:350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海关对我们公司进口产品的归类有不同意见,已经提取样品化验了,但是化验结果跟我们认定的归类不同,我们公司有异议,可以怎么提出呢?有救济途径吗?
    兰迪海关部-费云:

    您好,如若贵司对海关化验的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检。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化验、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化验、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海关提出书面复验申请,海关应当组织复验。

      已经复验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得对同一样品再次申请复验。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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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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