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4号(关于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式定价,是指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所签订的合同中,买卖双方未以具体明确的数值约定货物价格,而是以约定的定价公式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定价方式。结算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货物实付、应付的价款总额。
公式定价货物进口时结算价格不能确定,以暂定价格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向海关办理税款担保。为方便纳税义务人尽快取得税单并实施增值税款抵扣,减少资金成本压力,由企业申请,现场海关可以先根据纳税义务人申报的暂定价格征收税款,同时按海关审定的和暂定价格的差额部分收取税款担保后放行货物(全额保或差额保由企业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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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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