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我国对于固体废物进口还实施分类管理吗?
    发布时间:2023-07-05 13:15:00  浏览:252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看了不少海关处罚固体废物的案例,发现之前还有禁止进口、限制进口、非限制进口之分,近年来没有此分类,请问固体废物概念是什么,我国禁止固体废物进口是否意味着固体废物已废止了进口分类管理?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你好,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我国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相关依据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由于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作为原先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措施的规定也被废止。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电话/微信: +8613902467641
      邮箱:sgd@customslawyer.cnguodong sun@landinglawyer.com
      法律服务
      进出口合规及贸易准入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