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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戚在境外帮忙制作虚假合同低报价格进口货物,其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23-07-07 13:56:14  浏览:277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过去一年中有拜托在香港开公司的香港籍亲戚制作虚假的合同,低报价格进口了一批电子产品。半年前我已经被刑事立案并取保候审,现在听说要移送检察院,另外,缉私民警也一直在联系我的亲戚,让他配合调查。他有点害怕,就一直不敢过来。请问他是否跟我一样,也涉嫌犯罪了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根据描述,你的亲戚可能同样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你的亲戚在境外协助制作虚假合同、低报价格,侵害的是国内的税收征管秩序,属于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结果。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你的亲戚也涉嫌犯罪了。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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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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