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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稽查期间调取的单证可以在刑事诉讼阶段使用吗?
    发布时间:2023-07-17 23:59:00  浏览:264次
    ┃ 问题描述:
    你好,大概在半年前,海关开始对我的工厂进行稽查,因为我之前为了节省成本,在进口时是做了低报价格的假单证,如今这些单证好像被海关查到了,我和工厂也被刑事立案,请问这些在稽查阶段搜集的单证能在后续刑事案件中使用吗?这有法律依据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海关在稽查阶段调取的单证资料,是可以在后续的刑事侦查阶段中使用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具体到走私案件,单证资料是典型的书证或电子数据,属于上述可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的行政证据。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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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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