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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被判刑后,能否以患有心脏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发布时间:2023-08-18 23:08:43  浏览:244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父亲在今年因为走私象牙制品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但他是患有心脏病的,我想请问,他这种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了,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不过,仅有部分疾病及症状符合“严重疾病”的描述。《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将其定义为“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换言之,你父亲患有心脏病是否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对心脏相关疾病的描述,是能否申请获批暂予监外执行的关键。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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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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