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此类案件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涉案,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属于《刑法》第三十一条所规定的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虽然从名义上看,法定代表人是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但其并非必然会参与到单位犯罪中。结合本案,只有当法定代表人发挥着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主管作用,或对走私犯罪起到较大作用时,其才可能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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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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