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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人在国外,缉私部门通知我协助调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9-18 17:29:18  浏览:84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现在人在国外,前几天海关缉私人员打电话给我,要求我协助调查,因我的朋友做代购,我帮他在国外做转运打包、寄到国内,其中还联系过通关人员,从中收取佣金,请问我会涉案吗,我如何协助调查呢?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你好,关于是否涉案,要看您在转运过程中,有无协助您的朋友与通关人员联系沟通低报价格、联系水客通关等。关于协助调查与作证,《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如您对于协助调查与作证方面有任何疑惑,请咨询专业律师。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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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首倡“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组建海关律师服务团队。多家进出口企业、商会、协会法律顾问。 2022年8月被聘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秉持“绝对专业化”“负责任担当”理念。


      擅长办理重特大、疑难涉税涉证走私犯罪、逃避商检罪等海关刑事案件。独自及带领团队办理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走私案件,涵盖石材木材农产品、机电电子、化工医药、贵金属、固体废物、珍贵动物与珍稀植物、玉石珠宝、烟酒、奢侈品等行业,通关方式有一般贸易、保税加工贸易、边民边贸、跨境电商、水客与包税、海外代购、绕关闯关等。尤其熟悉专业有效核减偷逃税款的方法。取得一系列不起诉、减轻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缓刑等成果。

       

      擅长办理海关纳税争议、行政处罚争议等案件,涉及类型有估价、归类、原产地、贸易准入、出口退税以及各类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走私行为处罚等。取得一系列减轻处罚、免予处罚、少征或不征税的成果。


      二十年如一日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成为行业领航者。

      研究大量实践问题,重点研究推进进出口企业合规建设、海关领域刑事与行政法律风险防范等,有多篇论文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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