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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商伪报原厂商的信息也会构成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3-10-27 23:22:52  浏览:207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之前从美国进口农产品,因为货物被征收反倾销税,有部分企业的税率比较低,为了不亏本,我们就以适用低税率的企业的名义向海关提供报关资料,请问这会有风险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反倾销税是一种附加税,其本质上与关税、增值税同属应缴税款。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一条,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换言之,进口商通过不同厂商进口的货物可能存在不同的反倾销税税率。如果进口商通过伪报原厂商的方式躲避税收征管,则有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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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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